沈阳65条新政促民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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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景亮记者孙智沈阳报道】为充分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日前,沈阳市印发《沈阳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围绕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推出了65条新政。
    《方案》提出,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市场准入,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建电力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涉企信息整合公示,推进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细化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招标投标隐性壁垒。
    《方案》同时提出,要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构建良好政银企关系,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不断增强化解风险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有效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以及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评估中心、登记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工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类施策精准清欠,规范政府诚信行为,市属国有企业要确保及时完成清欠任务,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