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元执行款助企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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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承志本报记者刘洁
日前,又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来到大庆中院,将一面印着“心系企业高效执法公正廉洁一心为民”的锦旗及感谢信送到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统君手中。这是对其带领执行团队短时间内执行回款3000余万元表示感谢,也是对他们有速度、有温度、有态度的执行工作表示钦佩。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大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某光伏公司因开发某小区而共同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产生争议到大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返还申请执行人2000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2020年5月12日,该房地产公司无奈向大庆中院提出执行申请,经审核,大庆中院予以立案执行。
该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企业,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执行期间又恰逢新冠肺炎疫情,该公司遇到重大的资金缺口,如不能及时补充资金,必然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而在执行过程中,李统君带领执行团队依法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工商信息进行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这两家正常运行的企业怎么没有任何的资产?李统君带着团队成员毫不气馁,不断搜集线索。正值疫情期间,外出、调查,种种不便,他们一一克服。最终经多方查证,发现被执行人在某政府部门有一笔到期债权,共计3153.6447万元。
李统君随即依法冻结此笔债权,并向该政府部门发出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通知书下达,该部门也表示配合和支持司法行为,然而涉及政府机构,放款手续繁琐,需要通过当地多部门层层审批。为提高执行效率,尽快解决企业困境,李统君向上级汇报情况后,得到充分支持。经过反复沟通,该政府部门于7月9日给予书面回复,同意将3153.6447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于8月12日主动将第一笔3000万元汇入到法院执行款专户。
鉴于申请执行人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李统君的团队又积极协调,精简程序,第一时间为其办理放款手续,最终顺利帮助该企业渡过难关。
该企业在给大庆中院的感谢信中表示,在处理该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他们体会到了大庆法院在执法过程中有速度、有温度、有态度,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以真金白银兑现“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雷霆2020·油城利剑”惩赖行动启动仪式。
为了提高行动效果,大庆市法院提出要依法执行——执行主体、执行对象、执行程序,以及所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和惩戒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规范执行——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用语规范、警具械具使用规范;文明执行——既要体现司法的强制性,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展示执行力度,更要树立善意文明理念,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做到因人、因案、因事施策,极力促使被执行人或案外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其中,重点提出要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坚决禁止野蛮执行。
据悉,大庆全市两级法院提出,在本次行动中集中统一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调查、搜查、传唤、拘传措施,并根据其履行义务的态度、意愿和实际效果,依法决定是否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其他惩戒措施,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自“雷霆2020·油城利剑”惩赖行动启动以来,大庆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奔波在执行第一线,截至9月14日,大庆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已在“雷霆2020·油城利剑”惩赖行动期间累计执结案件1373件、执行到位金额48489.9万元、依法拘传208人、发布失信惩戒607人、限制高消费1109人、移送拒执犯罪3件3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