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进“阳光监管、友好服务”

发布自律监管、市场服务事项清单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自律监管类”5个职能领域18个事项,“市场服务类”5个职能领域24个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公开发布一份“清单”,向市场传递推进“阳光监管、友好服务”的明确信息。
    据介绍,上交所梳理编制自律监管、市场服务事项清单,旨在全面杜绝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隐性门槛”等问题,推进“阳光监管、透明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便利和稳定预期。
    据了解,上交所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以新证券法确立的交易所职责定位和功能属性为主线,重点厘清事项类型、性质与办理依据。对于自律监管事项,强调健全并公开监管标准,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并充分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对于市场服务事项,要求简证便民、及时高效,公开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充分便利服务对象。
    清单明确了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共计42项。其中自律监管事项18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证券持续监管、证券交易监管、会员监管、自律管理与救济等5类;市场服务事项24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服务、证券交易服务、会员服务、上市公司服务、期权与基金服务等5类。清单同时列明了每一事项对应的主要规则依据,以方便市场主体查询使用。
    在梳理并公开市场服务事项的同时,上交所按照“标准公开、规则简明、便民友好”的原则,持续开展业务规则制定、修改与清理废止工作,不断优化规则体系,公开监管标准,精简办理流程。截至目前,已制定业务规则26件,修改规则10件,全面夯实了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交易组织和会员管理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规则基础。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抓紧对各类市场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进行整合归并,采用“一本通”手册等方式,便于各类市场主体按需查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