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合伙人”体现资源互补理念
作者:
■何翠云
近日,山东、广西等地乡村振兴招募合伙人发展模式引发关注。山东济宁市泗水县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去年开始试点,聚焦乡村现代生态农业、精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至今已招募173位“合伙人”,促成合作项目146个,落地资金6.2亿元。
广西北流市六靖镇石寨村成立乡村振兴理事会,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让乡贤“挑大梁”、变身“乡村振兴合伙人”;通过理事会各界人士组织更多的外出乡贤老板、回乡干部、群众等人士进行现场捐款,用好乡贤资源、激活资金来源,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充分运用乡贤资源发展乡村合伙人,不仅仅是广西乡村振兴中的经验。2018年8月,山东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面向海内外山东籍企业家、创业者及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共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和农村新业态。
乡村合伙人可谓新事物,如何理解乡村合伙人?乡村合伙人,不仅局限于招募过来的当地乡贤,合伙人本质上体现的是资源整合、创造效益,因此乡村合伙人不应是一个孤立的概念,每一个村民、每一个股东、每一个出钱出力的人都是乡村合伙人。乡村合伙人体现了在乡村建设中资源互补、共享、共治的理念。
去年,湖南文旅厅携手湖南广播电视台合力打造的中国首档乡村振兴文旅纪实节目《乡村合伙人》正式播出,其记录了合伙人深入湖南乡村的点滴。发展乡村合伙人,不仅拘于情怀或道义,未来或许也将成为带来实际收益与共赢的发展模式。
城乡的资源具有互补性,如城市资金富裕,但乡村自然资源丰富,具有巨大的环境优势。特别是疫情以来,乡村生活的优势凸显出来。因此,热爱自然的城市人口,将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乡村合伙人。与此同时,乡村发展人才缺乏,而城市人才丰富,越来越多的各类城市人才成为乡村合伙人,将给当地发展带来更大的资源聚合效应,促进当地乡村的经济文化发展。乡村合伙人,或将成为城乡融合发展共赢的新举措,其资源互补与聚合,从整体来看,也将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乡村合伙人制度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人力资本的创富价值显著增加,“资本雇佣劳动”则逐渐显现其劣势。由此,基础合伙人、成长合伙人、核心合伙人等各层次的合伙人制度应运而生。“没有人去清洗一辆租来的车。成为合伙人的梦想是一种无与伦比的激励力量,也是吸引最优秀人才的巨大诱惑。”合伙人制度激励人心,乡村合伙人制度也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激发乡村发展的活力。
当然,乡村合伙人具备了制度优势、资源互补的优势,但乡村振兴项目等要实现真正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共赢,还需不断创新、优良的整体策划以及与当地融合发展的能力等。如当下开发乡村文旅项目是一个热点,这就需要很好的文化底蕴与创新;还有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赋能农副产业的发展,更应具备创新的视野。
对于乡村合伙人来说,投身乡村建设,或因情怀,或因看好乡村未来发展的价值,但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初衷,乡村合伙人的事业根基就在于当地乡村。因此,如何与当地更好地融合发展,将是一个重要问题。不仅资金留下来,人留下来,最后心也需留下来,只有那些有利于带动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利于当地乡村与农民的发展模式,才可能持久发展。
乡村振兴本质上是一项长远、系统性的工程,因此需以长远的目光去发现并挖掘乡村的价值,任何急功近利都是不合适的。乡村发展的价值,如果仅仅以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去审视,最终必然难以实现。因此,乡村合伙人具备一定的乡村建设情怀是必要的,但有情怀,同时也要有创新发展的经济思路以及适度可持续的盈利观念,坚持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乡村合伙人从试点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参与其中,深究根源,还在于其资源整合、制度激励等明显优势,当然,政策的大力支持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乡村合伙人带来资源整合新契机,激发乡村建设新活力。未来重返自然、渴望归乡等人将会越来越多,因此,探讨、健全与发展乡村合伙人制度具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