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要想走得好还要迈过几道槛
作者:
■李雪
受经济下行影响,各个综艺节目的品牌主也出现了一定的“降维”。以往赞助商大多是数码产品、食品、汽车等品类,而近两年微商赞助的比例持续增长。从台综到网综,微商赞助的版图正在一步步扩大,但版图扩大的同时,其产品质量及代理模式等却没有同步提升。
微商的主要运营平台是微信,尽管微信作为社交平台,其主要功能在于社交,并非交易,但是微商却拥有着一定的市场空间。据悉,目前,我国微商市场主要存在五种经营模式,代理模式;直营模式;电商平台辅销;O2O营销,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口碑相传;品牌分销模式。如,化妆品作为当下最热门的微商产品之一,其代理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
不容忽视的是,微商利用微信进行交易容易导致主体难追溯、交易性质难确定,具有不可控性,也就注定着其在发展中伴随着“成长的烦恼”。此前就有媒体指出,微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一些人以较低价格购物,但由于交易缺乏监管,伴随着微商的,更多是欺诈、假货、传销等负面消息,用户维权艰难,让越来越多的人谈之色变。
其实,并不难理解,个别微商法律及诚信意识淡薄,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的敬畏之心;消费者的不理性且警惕性不高,维权力度不够等等。这些不仅成就着微商乱象,而且也阻碍了微商的正规发展。而对于此,媒体不乏报道,如何对其破解,既考验着监管智慧,又考验着微商从业者的商业之德。
微商从业者当增强法律意识。微信作为社交平台,与京东或者淘宝等专门进行交易的平台有所区别。如,电商法规定对进行电子平台交易的都要主体登记,但其中对于“零星小额”交易可免登记,这就让许多微商有机可乘。即便如此,微商须明白,不能逾越法律行事,无论是产品宣传还是销售产品,恪守法律及诚信底线至关重要。
须加大对微商的监管执法力度。尽管目前没有关于微商交易的专门法律,但是伴随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修订,微商的监管在未来会更加严格和准确。而对于监管部门来讲,应该针对微商暴露出的问题,积极铸造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与监管套利现象,制止和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构建起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
微信平台也需负起责任。诚如专家建议,微信应该加强对于电商交易的规定与监管。确如其言,对于微商乱象,平台必须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避免微商让风险外溢。另外,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尽量到正规平台上进行交易,避免私下交易,注意留存相关消费证据等,也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