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利好中小微企业

作者: ■何翠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在京举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这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应收账款融资即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额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至90%,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后,应向买方发出转让通知,并要求其付款至融资银行。传统融资往往依赖企业信用或外在担保,以至于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实际融资,而应收账款融资则将应收账款作为信用保险,并将其作为银行增信的基础去融资,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而言,非常务实。
    多举措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2017年9月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中应付款方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应收账款融资自此有了法律的依据。
    当前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都面临着挑战,融资问题更为突出。这一特殊时期,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更为重要。据了解,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13年底正式启动,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将企业原始贸易数据在线传送至金融机构,帮助金融机构开展全流程线上化信贷审批,降低调查成本,促进中小微企业获得高效率、低成本的应收账款融资。
    截至2020年5月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20.4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注册用户12.7万家,促成应收账款融资20.9万笔,融资金额共计11.1万亿元,其中超过七成的融资支持了中小微企业。目前已有78家核心企业、18个省/市财政部门、37家资金提供方与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全流程线上融资业务。
    针对服务平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同时明确要求,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也在各地发展迅速。企业不用提供抵押担保,“足不出户”就能在线完成融资申请。近日扬州亚星客车的供应商之一、扬州市劲风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获得了300万元授信。截至2020年6月末“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扬州累计注册用户超过2161家,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1085笔,金额664.94亿元。
    此外,福建省四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省级财政对支持福建省中小微(民营)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的大企业及供应链核心企业给予融资总额年化1%的奖励。
    尽管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较快,仍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平台在地方发展受到制约,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认知度低、金融机构业务观念传统、企业特别是核心企业参与度不高、政府层面协同推进动力不足等。总体而言,应收账款融资发展进程还是较为缓慢。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如何降低应收账款融资风险,因此,建立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监管体系也是势在必行。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三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创新思路,注重中小微企业相互之间信用价值链的构建,把应收账款标准化为数字债权凭证(电子商票),充分利用大数据风控体系与互联网金融科技,大胆创新“电子商票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值得借鉴。
    目前多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占企业流动资产的60%-70%以上,应收账款如果无法到账,很可能会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因此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非常重要,仍需地方、平台以及企业自身更新观念,灵活运用政策,为更好发展创造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