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清偿民企和中小企业债务问题,并要求年内全部完成清偿工作、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清偿工作,是从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开始的。2018年1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要求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凡有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并对欠款“限时清零”。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中央企业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逾期债务。
根据一年多的清偿情况,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的可能性很大。过去一年,全国共梳理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约75%已得到清偿,超过原定当年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
不过,即便今年完成了,还不是彻底解决,如何防止反弹则又是今后的课题。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努力完成清欠任务,另一方面,也要思考如何建立防止形成新拖欠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拖欠积习的反弹。甚至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全面深刻审视在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切实地、更好地为民营经济、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透过债务拖欠现象,可以感受到全面建立法治化市场环境的紧迫性。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原本没有什么搅扯的余地,何况法律本来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但现实中既有你欠我、我欠你的双向拖欠,也有我欠你、你欠他的单向传导,更有我不欠人人欠我的无辜,这样纷乱的三角债如同蜘蛛网,阻碍了正常的经济运转。这其中根源还在于法治不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当事方不讲诚信不受惩治,于是就视之若素。不讲诚信体现在各个方面,有的民企也犯这个毛病,但据调查,国有企业的不讲诚信也很严重,有的国有企业把内部制度凌驾于法律之上,遇到债主上门,竟然以国有企业的审计制度为借口拖延支付,有的甚至企图以新的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不惜推翻合同重新算账,这就不是平等的关系了。
至于政府部门的拖欠,对民企而言更不平等。比如许多政府机关被告上法庭后,本该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就是不出庭,随便找一个低级官员到场应付了事,法庭拿它没办法。可见法治的落实才是症结所在,全面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依然任重道远。
重视民企被拖欠问题,不仅是因为它们处在地位不平等的境地,还因为民企自身财力弱小的特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产业链条上都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揽到合同,在与政府和国有企业合作时往往委曲求全,无奈接受延期付款等不平等条件。但这样一来,企业正常的经营运转就有可能受到很大的影响,一旦企业遇到经营困难、应收账款又收不回来,那就等于雪上加霜,从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转产生不利影响。所以要优先解决它们的应收账款问题。
目前,各地各单位完成清偿的进度参差不齐,其中经济落后的地方基层清偿进度相对较慢,这固然有地方财力相对紧张、整合资源还款能力较弱的客观原因。虽有情可原,但其拖欠的形成,的确是对法治的敬畏感淡漠之故。在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这些地方为了政绩,还硬要上项目,于是就让承担方垫资。这种做法明显于法不合,但地方官员总觉得自己是为了大局,为了地方的发展,似乎欠债不还钱还有了道理。
因此,清偿民企账款工作,事关社会主义法治的落实、事关政府公信力和诚信社会的建设。与减税降费等支持措施相比,清偿民企被拖欠的款项,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最基础的工夫。万丈高楼平地起,最基础的做不好,其他的就谈不上。今后,全社会各方都要以不发生新的拖欠为底线,以这次清偿为契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法治是对民营经济最好的支持,风清气正的政商关系,归根结底是以法治为基础。法治完备了、落实了,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的环境也就完成了核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