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再出“26条”支持民企

作者: 【记者高鹏天津报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日前,天津出台《天津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
    《措施》明确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下更大气力优化天津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坚决打破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市场化思维和开放意识,改造思想文化理念土壤,彻底根除官气、官威、官僚主义作风,抓具体、抓落实,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度提升,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措施》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组织保障等七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