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破题让资金精准直达

作者: ■本报记者孙永剑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是打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举措之一,尤其是对直接融资并不青睐的小微企业更为重要。直达资金能否以最快速度精准“直达”,这将是多部门合力破题的常态化过程,在实际操作中难免遇到各种无法预料的复杂情况,需要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因事因时因地制宜。
    近日,财政部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在记者看来,这是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是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长期以来,各地各部门为撬动更多资金投向风险相对较高的中小微企业,不断采取了有力举措。为更好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各级地方政府均设立了融资担保基金或成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抵押不足问题、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相关部门都在广泛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下中小微企业困难之时,怎样更好利用融资担保机制的放大倍数,服务更多中小微企业,发挥好雪中送炭的作用。
    必须看到,直达资金是作为外部输血。而构建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帮助企业提高自我造血功能,方为长久之计。这就需要在管理部门指导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整合各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的信息数据,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精准对接机制。
    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应组建实力较强的区域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完善构建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多层次资本补充机制,探索建立以各级政府和再担保机构持续注资为主、金融机构出资为辅、吸收社会资本参股的长效机制。要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根据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拓展和放大倍数等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注资;而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为小微企业担保出现的代偿损失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