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草案共七章、五十五条。其中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引发大量争议。
草案第三十六条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第五十四条则提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认为上述条文不合理,提出了反对意见。有网友认为,该条文有悖科学精神。
为此,6月5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就有关情况联合发布说明,表示“尊重来自社会各界的每一条建议乃至批评意见,并将认真研究吸纳,加以改善改进。相信通过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一定能够改善和提升本市中医药立法质量”。
说明中指出“征求意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等部门组成立法起草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医疗卫生科研教学机构和相关企业等意见,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
同时,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条文遭到了误读。对于中医药是否不容置疑,他予以否定。“网友们说的‘质疑’‘妄议’和诋毁、污蔑是两个概念。”他还提到,不存在所谓质疑就要被处罚,也并非诋毁、污蔑就要判刑。“原文里对于处罚有很多限定。”他说,如治安管理处罚的前提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其还表示,目前该草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不是最终稿。对于引发争议的条文是否会被修改或删除的问题,其表示,要看最后反馈的综合评估结果,都有可能。“我们有公开征求意见的途径,也有收到一些建议。”他说,征求意见期结束后,会根据建议进行评估,形成一个确定的版本,之后提交给司法局等部门,最终由人大通过,预计今年9月正式出台。
其实,中医药行业发展有目共睹。然而其国际化道路也并不平顺,有很多关卡需要跨越。世卫组织认为补充/替代医学属于尚未被纳入主流卫生保健系统的一套广泛的卫生保健做法。迄今还没有中药以治疗性药品通过美国FDA批准。
2019年11月,包括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内的8所中国中医药大学不再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的《世界医学院校名录》(WDMS)。随后,教育部回应称:8所中国高校被《世界医学院校名录》除名一事,不影响学位授予及考试。相关高校校友会也发布声明称,不代表世卫组织不承认。
由此可见,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道路“道阻且长”,这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引起的广泛关注,说明了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中医药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彰显了立法的公开和人民群众对立法的关注,这也说明了“法治中国”建设已经慢慢深入到了人民群众的心中。法律有边界、人民有监督,每一部法律法规的颁布与修订都将会对相关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不可不察、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