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清偿拖欠民企款项确保稳就业
作者:
■何翠云
在近日举办的新浪财经云端峰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限期清偿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对民营企业是最实在的一条政策,这一观点赢得众多共鸣。清偿拖欠民企款项是个老话题,也是一个老难题。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民企仍临诸多困难,加快清偿拖欠民企款项,切实帮扶民企,在当前更显重要。
民企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稳经济、保就业、保民生就必须保市场主体、保民企。据一份对全国3600多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65%以上的样本企业反映被拖欠工程款,其中被拖欠1年以上的企业占36%,有的企业甚至被拖欠长达10年之久,而4%的被调查企业已因此停止运营或濒临破产。
长期拖欠民企,尤其中小企业款项,必然使其资金流动性受限、抗风险能力降低,即便微小的不利因素也可能成为压倒它的“最后一根稻草”。要债难,民企要债更难。去年底一则新闻报道天津江北科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状告某国企背景保健品有限公司拖欠货款700多万元,案件执行一年多时间,所执行回款仅140多万元,而且130多万元是在审判过程中申请诉讼保全时冻结该国企银行存款账户所得。除此之外,执行法院无任何结果。诸如此类陷入要债难困境中的民企并不在少数。
当前,清偿拖欠民企款项工作已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重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据今年1月统计数据,2019年一年全国共梳理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约75%已得到清偿,超过原定当年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
尽管目前全国性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企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但在部分地区,地方政府长期拖欠民企欠款仍难以解决,“新官不理旧债”现象也较为普遍等。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底,就全国而言,地方政府层面清偿进度仅为61%,还有大量欠款尚未清偿。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兼CEO刘伟就大力呼吁,加快清偿地方政府拖欠民企的款项,让民企有获得感。
加快清偿拖欠民企款项,切实帮扶民企,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经济大局上取得共识。杨伟民提出,“我们前期在去杠杆,但是确实存在着转嫁杠杆的情况,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给自己降了杠杆,但增加了民营企业的杠杆,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财务成本”。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无疑应尽快清偿民企欠款,降级其杠杆与财务成本,促进其自身的经济活力。
同时,清偿拖欠民企款项不仅事关营商环境,而且事关地方政府公信力。对于政府部门的拖欠行为,应建立相对应的追责机制与惩戒制度,将清偿拖欠民企款项作为当地营商环境指标加以考核。有民企呼吁,应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对拖欠民企款项问题凡举报必查;实施领导欠款责任“一票否决制”,对清欠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对“新官不理旧账”零容忍等,可见民企对加快清偿欠款呼声之迫切。此外,清偿拖欠民企款项还事关国企信用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如何将拖欠账款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等话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如何建立防止拖欠民企账款的长效机制?说到底,还是要回到依法行政、依法经商,健全相关的法律规范,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清偿拖欠民企款项问题,如加快对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当前民企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考验,更需要加强政企等多方合作,从经济大局上取得共识。加快清偿民企欠款,切实帮扶民企,对于稳就业、稳经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