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共赢”要不得

作者: ■姜珊

    近日,深圳楼市“一房难求”“天价房秒光”“百万喝茶费”等新闻刷屏不断,刺激着购房者脆弱的神经,也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纾困中小微企业的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被疑是深圳楼市这波逆市上扬的背后推手。
    事件一经报道,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表态,将对此进行全面排查。4月24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召开会议,会议一致认为要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类部分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乱象似乎并不是深圳特有,近期在不少地方都有出现。日前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两张罚单,余杭德商村镇银行和浙江富阳恒通村镇银行因经营贷和消费贷资金被挪用炒房而被处罚65万元。同期,央行上海总部也发布公告称下一阶段要严查消费贷和经营贷流入楼市的现象。
    所谓经营贷,是银行用于解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资金需求的贷款,一般以房产等作为抵押物。疫情发生以来,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央行已推出至少千亿级的优惠利率贷款,再加上财政部以及各地给予的贴息政策,利率甚至低于银行按揭贷款利率,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而这也给了部分投机者可乘之机。通过“抵押—中介垫资—付全款借壳办理经营贷—还垫资—拿到房本还贷款—再拿新房本抵押”这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操作,地产商的房子得以卖出,银行在风险偏好得以满足的同时达到监管指标,中介和炒房客也赚得盆满钵满,这一行为似乎形成了“共赢”的局面。
    而实际上,惠企的经营贷资金沦为炒房的原始资金,这样的“共赢”不仅令人痛心,还贻害无穷。一方面,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拉动投机性购房需求,房价抬升,增加了刚需购房者的购房负担,与中央“房住不炒”的房地产政策基调相悖,也加大房地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当前复工复产正处于关键时期,受疫情冲击中小企业承受巨大生存压力,本应“输血”实体经济的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让无房产可抵押的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这也与中央当前“六保”之一的“保市场主体”政策背道而驰。
    对此,笔者认为,强化监管,提高投机行为的违法成本势在必行。当然,目前来看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的调查和整改措施还是及时和有力的。但鉴于经营贷炒房行为的隐蔽性,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贷“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流程,同时可以考虑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以辅助,动态监控申贷企业的动态信息和资金流向。此外,笔者注意到中介机构在这一违规链条中处于核心地位。强化中介的日常监管,斩断伪造企业经营流水等手续、买卖壳公司等黑产业链条也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