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消费应首先给消费“松绑”
作者:
■刘天放
统计显示,第一季度我国各项经济数据都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内疫情持续好转,处于基本被控制状态,经济活动逐渐恢复,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局面并没有发生改变。恢复经济不在话下,但如何让大家“消费”却成了一个最大难题。
众所周知,社会需求的最终体现就是消费。如果消费欲得不到释放甚至萎缩,生产活动都将变得无意义。疫情发生以来,经济活动被按下了“暂停键”,人们的活动范围大幅缩小。即使目前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消费领域还是有所限制。例如,餐饮、旅游,影院复工复产更是暂无时间表,这给消费带来很大障碍。
于是,为了鼓励消费,最大化释放消费欲望,全国多地都给居民发放了消费券,一些地方还给低收入者发放了补贴,以提高消费能力,这些都是刺激消费的有效手段,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提振了消费热情。在某些商业领域,甚至出现了期待中的“报复性消费”场面。
人们的消费意愿取决于消费能力,手里有了消费券或现金,释放消费欲望一般都能变成现实。因此,为刺激消费而发放的消费券或为低收入群体增加补贴,这些措施无疑正确。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即使人们有了消费能力,可如果不具备消费环境,期待中的释放消费欲望也无法实现。
毕竟,消费券或补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且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各地的消费券都是适用于价格较低的生活类产品,对于家电、汽车乃至住房等大宗消费品来说,刺激力度很有限。可见,消费环境不具备,无疑是最大障碍。就是说,要想彻底释放消费欲望,必须打破消费约束,给消费环境“松绑”。
对此,在增加公共支出,带动居民消费的同时,不妨适当调整家电、汽车甚至住房等大宗商品的限制性措施。目前不少大城市对汽车、住房的消费限制仍在。因此,合理调整消费节奏,使大宗商品消费活跃起来,如此才能使消费欲望得到最大化释放,也才能使生产和消费形成良性循环。消费欲望受消费能力制约,可如果有消费能力而缺少消费环境,需要做出调整,显然是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