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外汇局: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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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讯】记者15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介绍,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
    “疫情之下,全球贸易遭受冲击,加工贸易尤为承压。此次暂免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何代欣说。
    【本报北京讯】国家外汇管理局14日对外发布通知,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外汇业务服务,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复工复产。
    该通知主要涉及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以及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加大便利化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