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前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此次将惠及深圳70余万家企业。据悉,深圳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约200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大型企业复工复产。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微企业占全市企业数量的99%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它抗风险的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困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另外,大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强,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减半征收社保费,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机关、事业单位等性质参保单位,不涉及生产经营问题,所以此次政策不将其列入减免范围。
据了解,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免征。2020年2-6月,免征深圳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2020年2月-4月,免征深圳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二是减征。2020年2-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三是延缴。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四是缓缴。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