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银保监会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组由央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委托托管包商银行业务。该行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披露,自被托管以来,包商银行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职。央行、银保监会共同成立联合党委,会同接管托管组及包商银行成立了临时党委,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经营管理权。
徽商银行日前公告称,该行已与其他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内容有关共同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仅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省级地方法人银行。这家“省级地方法人银行”即为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地区资产负债的“新包商银行”。
据了解,据发起人协议,新设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将计入注册资本,40亿元将计入资本公积。
公告显示,“新包商银行”共计11家股东,前三大股东架构穿透后分别为央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及国有企业合计将持有新徽商银行约50.16%股份,央行全资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存保基金)持股约29.84%,徽商银行持股约15%,中国建设银行旗下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约5%。
内蒙古当地股东共有8家,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16.6667%)、包头市财政局(持股2.083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5%)、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333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3333%)、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及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33%)。
徽商银行表示,新设银行名称以监管机构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据了解,该新设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将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
徽商银行公告称,各发起人的出资金额是参考新设银行的初步资本要求,经各发起人公平磋商后决定。截至目前,各发起人已完成支付各自的出资金额。
包商银行发布的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包商银行资产总额5231亿元,较年初减少277亿元,降幅5%;负债总额4932亿元,较年初减少251亿元,降幅为5%。
根据此前安排,除了在内蒙古自治区新设银行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区内的资产负债外,区外部分由徽商银行收购。徽商银行公告显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计算的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四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账面价值1409亿元,四家分行业务价值为153亿元。
事实上,作为一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的异地布局相对有限,目前只设立了南京分行这一家异地分行,如果成功将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资产负债、机构揽入怀中,该行跨区域布局无疑将迈出一大步。
目前,除宁波、深圳、成都、北京四家分行外,包商银行还在内蒙古自治区外发起设立了吉林九台、贵州毕节、贵州花溪、北京昌平、天津津南、江苏南通等近20家村镇银行。
为减少入股“新包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区外资产负债带来的资本金压力,徽商银行年初也通过董事会决议,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35亿股内资股、不超过6.95亿股H股。以去年6月末每股净资产计算,该行此次定增预计募资132.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