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被列为被执行人回应称正常商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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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蔚来汽车的运营主体——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0万元。对此,蔚来方面回应称,这是蔚来和物业中介之间正常的商务纠纷。双方就工作成果与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走了司法途径。法院对此做出了判决,蔚来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依法配合执行。
    今年3月10日,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发布。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蔚来公司与戴维斯公司签订的《店铺开发委托代理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法院表示,一审法院考虑到戴维斯公司确实未参与后续租赁细节的磋商与签约,故酌定蔚来公司应付佣金为11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无不当。蔚来公司的上诉请求,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