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负担,黑龙江省政府出台14条政策,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5个方面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黑龙江省提出,对列入国家和省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开辟绿色通道,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为企业运输应急物资、产品、原料车辆提供通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优先保障通行便利。
此外,还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业主,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闫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