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将实施以下减负措施。
一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二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
三是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四是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