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起民企改革发展的时代大潮

作者: ■本报评论员陈雪根

    在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称《条例》)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民企28条”,把营商环境建设推向新的高度。与《条例》面向所有市场主体不同,“民企28条”是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的。与此前发布的两个“36条”相比,“民企28条”规格更高,内容更丰富,可操作性更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在“民企28条”中提出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这一新的时代命题,并把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作为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的重要推手,这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民营企业改革不可或缺。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可以看出,企业改革实际上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一是打开国门、打破所有制的禁忌,发展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一是从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承包制、股份制等一路走来的国有企业改革。经过40多年的改革,国企民企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不同之处在于,国企主要是通过存量改革,而民企更多地是依靠增量改革。改革后,国企已经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实现了做大做强的目标,2019年,中国企业500强前十名都是国企,《财富》世界500强前十名中有3家中国国企。相比之下,民企获得了“五六七八九”的发展成就,有些民企也已经又大又强,但整体上,数量还不很多,体质尚待改善,在与国内外更多强大的市场主体同台竞争时,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获得更大的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是最好的比赛规则。因此,“民企28条”在为民企改革发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时,把公平竞争、市场规律、改革创新、法治保障作为四个基本原则,目的就是为了让民企强身健体。
    不改革无以自强。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只有通过改革发展,与国企一样强大,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等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经济要转向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没有高质量的民企是做不到的,而高质量的民企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锻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营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单元、经济单元,也需通过改革,实现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三大攻坚战中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好基础,民营企业大有作为大有可为,唯有通过改革,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他们的重责大任,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更加长远的未来。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壮大的,只有坚持深化改革才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宽广的舞台。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第一代民营企业正处在代际传承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面对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阵痛,与国企相比,民企竞争力有所不足,因此,必须通过改革,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此,“民企28条”不仅专列一章“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从制度层面着眼,更多地用改革的方法,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框架,而且推出了一揽子导向性意见和指导性举措,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着力方向和实践路径。
    “民企28条”明确提出要“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与国企改革政府主导不同,民营企业的改革是企业自身的革命,党和政府已经为民营企业的改革发展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指出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具体怎么改、改些什么、何时开始、怎么推进,需要民营企业家自身提高认识,民营企业内部也需要尽快达成改革共识。对于改革可能带来的曲折,如何消除改革负面影响,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积极应对的预案。
    改革红利从哪里来?“民企28条”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入场券,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民营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现代化的市场主体,才能实现科学决策、规范内部管理、解决发展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国有企业改革,党的十五大后全面铺开。由此,国有企业才实现了扭亏为盈,走上了良性发展、不断壮大的轨道。与国企相比,不少民企还处在“野蛮生长”、机会生存、个人决断阶段,没有建立起与现代经济体系相匹配的现代企业制度,“民企28条”第一次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到了民企改革的首要位置,这是民企长治久安之道。
    除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企业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经营管理制度也需要改革。为此,“民企28条”提出要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推动质量、品牌、财务、营销等精细化管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就是利益调整,需要调动企业家和企业职工两个积极性,改革的成果需要大家共享,因此,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以及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等都是民企改革题中应有之义。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也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创新创造能力,为企业发展带来内生动力。
    凛冬将尽,星河长明,凡是过往,皆为序章。这几年党和政府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的种种努力,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外部制度保障,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就有了内在动因和动力源泉。在这个2020年的春天,民企改革发展已是春风浩荡,广大民营企业家们,让我们不负春光拥抱改革、掀起民企改革发展的时代大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