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落地离不开“地方标准”
作者:
■何翠云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编制的10项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今年2月1日起在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正式施行。此举意味着四川首创全国省级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地方政务公开从此有了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
政务公开,事关政务透明与营商环境改善,更事关法治政府理念的落实。“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11年来,2019年首次修订,随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19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全面推进涵盖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如基层政府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与此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目前,四川首创全国省级政务公开系列地方标准,无疑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有了一个落实的起点。对于政府公开走形式走过场、“公开的信息公众不需要,公众需要的信息不公开”等弊端,政务公开标准化无疑有的放矢。据了解,四川省政务公开10项地方标准涵盖政务公开管理运行全过程,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价规范》等。这对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地方政务公开有了标准与参考,但要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实际操作。其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如何界定需具体可操作。如对应公开事项、类别、内容、依据、主体、时限等主要要素应一一列出清单并有具体而详尽的要求;其二,公开渠道和载体关乎公众获得信息的知晓程度,公开渠道与载体如何界定、如何标准化以及如何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等;其三,政务公开标准涉及政府政务服务的全流程,如政务公开社会评价与责任追究如何标准化,这都是需要细化的内容。此外,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如何规范统一并且保持高效率,这都是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探索。
政务公开事关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笔者认为,政务公开标准的落实与推进,更在于公众的参与监督与互动。各地方政务公开标准今年将相继落实出台,那么,地方政府到底是否依标准进行了政务公开,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与参与监督。笔者认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地方政府之所以政务公开难,一个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当地民众缺少问政监督参与的权利意识。随着地方振兴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地方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基层政府的职能转换以及法治营商环境的确立将变得更为迫切,因此激发民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监督与参与意识,也是推进落实地方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如果缺少民众积极主动自发的参与监督,那么政务公开即便有了标准,也可能流于形式。
政务公开不仅事关民众权利,更是事关法治政府的建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的落实、以及营商环境的提升。全面推进地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只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营造规则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才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