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在民政部注册登记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央统战部,由全国工商联具体指导其各项工作业务开展。在2014年7月召开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更名为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2019年12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通过由全国工商联作为研究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章程》,明确研究会的英文名称为“China Society for the Study of the Private-Sector Economy”。缩写:“CSPE”。明确研究会是由从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的个人及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发展规律和民营经济人士成长规律,研究有关民营经济政策法规,研究民营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中的问题,向党和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建设有广泛影响力的民营经济研究机构,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服务,为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服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贡献。
研究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民营经济理论、政策、法律和实践等问题研究;受统战部、工商联委托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向党政有关部门反映民营经济及商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理论工作者、民营经济人士与党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协助工商联搭建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听取民营企业家、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研究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举办学术会议,组织会展活动,开展对外交流,参与国际学术活动。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兆前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中央统战部四局局长张天昱等17人当选为副会长,其中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飞当选为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为李定,第二届会长为保育钧,第三、四届会长为庄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