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迎来法治时代

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作者: ■本报记者姜虹
    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京东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数字经济与未来法治”高峰论坛在京举行,论坛发布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和京东法律研究院合作的《2019互联网法治蓝皮书(论文集)》。
公平竞争是数字经济的“定海神针”
    原国务院法治办副主任张穹指出,过去的20年间,中国互联网发展迅猛,网民数量、销售金额等指标,已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新挑战,有些问题具有全球性。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该科学制定各项政策,要本着竞争中立、包容审慎、促进国家竞争力和科技生产力发展以及未来空间原则。
    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有序的竞争是我国互联网产业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源泉。维护市场竞争机制,保护市场主体持续创新,就是要以促进竞争、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反对垄断、提高国家竞争力为己任。近年来,为规范本国和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提升国家竞争力,欧盟、美国对互联网巨头涉嫌垄断行为采取了竞争监管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前副会长刘俊海认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初心和使命是改善社会福祉,因此打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平普惠的“有温度”的数字经济市场生态环境至为重要。刘俊海特别提出,反对超大型企业滥用垄断优势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极为重要,要“拍老虎”“打苍蝇”并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也认为,互联网领域存在一些达不到市场支配地位,用传统的反垄断法不容易界定,但却具有明显市场优势地位的情况。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中,就针对这种特殊情况进行了专门的条款设计,它既不同于普通的反垄断法条款,也不是普通的消费者保护条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创新。他呼吁执法机关适用已有的相关法律,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从而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国家的竞争力。
    网络平台的数字化治理之路
    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不断涌现,使平台治理充满挑战。围绕这方面的问题,与会嘉宾献言献策,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付文飙认为,数字经济时代产生海量数据、参与者动辄百万人数、交易极其频繁,传统的监管手段与互联网平台上海量监管对象形成了显著的不对等,就需要强化数字治理手段,提高监管的技术含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另外,互联网的创新大多发生在跨界边缘地带,如京东7FRESH等智能零售新模式融合了零售、餐饮、快递等不同业态,更多的跨部门合作、协同治理成为重要趋势。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认为,万物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推动我们进入数据驱动的时代,数据驱动在国家而言就是数据的资源化或资产化,数据流通就产生产权问题,核心要解决数据赋权问题,完成原始数据流通、数据集流通、数据智能化分析服务的构建。
    数字经济法治时代的未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使法治管理从传统的路径依赖转向多元合作共治的新方向,由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统摄性管理的传统模式,转向更多依赖技术、依赖数字经济参与者的智慧与能力。数字经济参与者的利益诉求与行动模式正在对法治产生积极影响。
    京东集团首席合规官李娅云表示,5G时代的来临,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突破,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新动能和历史机遇。在数字经济法治领域,京东愿聚焦法治前沿,做政学企交流平台的搭建者;愿站在实践前沿,做推进互联网法治进程的参与者;愿紧跟时代前沿,做现代治理体系的贡献者,与各界携手共同推进数字经济领域法治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