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汇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最大合力

作者: ■本报记者庄道秋

    “江苏省工商联通过与多部门建立‘1+N’的工作合作机制,协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汇聚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大合力。”这是本报记者日前在江苏省工商联采访时获悉的情况。
    倾听心声,反映诉求
    据介绍,针对一段时期出现的一些党政干部对与企业交往的分寸把握不清、担当意识减弱,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可为可不为”的事情倾向于“不为”,“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审批权“放”而不“简”,企业办事耗时长、效率低、负担重,新官不理旧政等问题,江苏省工商联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实情,掌握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第一手材料。
    同时,江苏省工商联运用民营企业调查点平台,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发现,26%的企业家反映党政干部不知如何与企业交往;34.8%的企业家认为缺少政商交往的途径和渠道;12.8%的企业家认为当前党政干部存在疏远企业家的情况;20.2%的企业家觉得政府不重视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通过实际调研,江苏省工商联较为全面地了解掌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向江苏省委、省政府报告,为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决策参考。
    发挥优势,积极作为
    为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江苏省工商联充分发挥独特的渠道优势,及时反映企业家的呼声与诉求,支持并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
    首先,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江苏省工商联和省发改委共同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8个方面重点任务和30项具体措施,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今年1月11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发布。
    其次,根据江苏省委的工作安排和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具体负责,省工商联积极配合起草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8日正式印发。该《意见》明确了江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接地气、好操作、可量化的实施办法,对建设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特别是鼓励党政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的规范、指导意义,对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同时,建议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意见和诉求,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指引,开列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防止“勾肩搭背”和“谈商色变”两种错误倾向,畅通政商交往渠道。建议得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政商交往准则》,细化了政商交往的正当行为和“负面清单”,以具体详细的措施让政府工作人员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创建机制,构筑同盟
    江苏省工商联构建的“1+N”工作合作机制,开辟了工商联与政府部门合作的新路径,积极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
    江苏省工商联与省委政法委建立了省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与省纪委合作开展“江苏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和“江苏省民营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评估”等第三方评估工作;协商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编报《江苏民营经济运行季度分析报告》,让分散在相关部门的发展数据活跃起来,更全面、立体、直观、动态地反映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同时,江苏省工商联还与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人社厅、省外事办、省税务局和省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工作机制。
    “1+N”工作机制的建立,充分释放了政府部门的政策红利,放大了部门合作的叠加效应,协力营造了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了服务“两个健康”发展的最大同盟。
    江苏省钢铁服务业协会会长、南京鑫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商会一名副会长遇到法律纠纷,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江苏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晓林带领法律援助处相关同志,利用‘1+N’工作机制,与省、市检察院积极沟通,为企业进行法律援助和维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让我们充分感受到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娘家’的温暖。”
    润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世元说,良好的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让企业可以集中精力谋发展,最终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