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务保质量 既要做更要做好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保护民企权益

作者: ■本报记者孙永剑 见习记者李海潮

    今年五一前夕,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应邀参加的21名全国劳模、省劳模及各界代表,汇报了大同检察“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动态。5月29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深入推进扫黒除恐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提醒民营企业经营者合法经营、规范融资,教育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感,受到社会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效果。
    “一个典型案件胜过一打文件”,这是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遵循的工作准则,法院紧盯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条抗法司法标准”,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新思路、新办法保障好企业家合法权益。
    依法履职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相关资料显示,近两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104件(其中省检察院督办重点案件2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遗捕的涉企案件35件4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企案件39件47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开展涉企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办理不服生效刑事裁判涉企申诉案件5件。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着力防止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办理“袁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审査逮捕工作中,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和讯问嫌疑人,发现该案存在证据瑕疵。通过主动核实证据材料,最终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及时纠正违法取证行为,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在检察院办理的“北京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该案被执行人在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却消极执行。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引起执行机关的高度重视,最终将久拖的工程款及利息2035万元全部执行完毕。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不断强化对涉及民营企业财产权益类民事案件的执行监督。
    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家案件中,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克服“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固有思维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家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办理史某某等4件5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检察院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需要,对5名企业负责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既贯彻了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被不起诉的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今后一定会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强化服务意识保护民企权益
    在“大同某肛肠医院与刘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因计算方法的错误,导致该医院多承担赔偿金16000多元,该医院表示不服,申请再审被省高院驳回后,向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经审査检察院认为,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清楚,但计算赔偿总额时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计算结果有误,损害了该医院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提请省院抗诉。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同等理念,认真总结落实平等保护、加强产权保护、纠正涉产权宽错案等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作用,全面加大对民事生效判决的监督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办理李某某等4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中,针对该案件中暴露出“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不健全,员工法制观念淡薄等情况,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6条检察建议,并指派检察官为该公司涉密岗位员工进行法制教育,通过以案说法、释法说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补齐企业管理漏洞,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此外,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接待窗口,综合运用视频接访、12309举报网络平台、检察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为民营企业和各界入士提供“一站式”司法救济服务。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4件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解疑释惑,帮助民营企业家解开思想包袱,息诉服判,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经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创新工作模式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对近三年来“涉企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和专题调研;结合年度考核及巡视工作,对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查,督促两级院把各项服务企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检察院积极落实省院要求建立的清单式管理机制、流程监管机制、专案专办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普法宣传机制、“两法”衔接机制“六项机制”,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此外,大同市检察院还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协调,汇聚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凝聚力、融合力。例如与大同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协作共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办法》;确定了“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恒岳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恒泰热力有展公司”为“检企”联系点等,全面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共同营良好法治环境。
    大同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把做没做向做得好不好转变,提高服务和保质量、提升队能力水平,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提高带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方法,增强专项活动实效,着重进行类案分析,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继续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