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作者: 【见习记者宋寒业16日北京报道】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1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将在2019年11月15日正式实行。
    通知中明确规定,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近期,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取消了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原则上基本趋同。
    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