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创新机制,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简化审查程序,在接到申请的3天内,就能将履行了义务、改正了错误的企业移出名单,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对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其改正错误、主动承诺且没有其他违法失信记录,即可申请移出“黑名单”,重新正常经营。今年辽宁省已有3600户企业的信用记录得到修复。
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统计,目前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约有13.5万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2.4万余户。在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中,尚有10%-15%的企业有继续经营意愿,只是暂时遇到困难而歇业。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