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有助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
■刘开雄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同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
这是中国扩大金融开放的又一实质性举措。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张新就有关政策背景、内涵意义、风险防范及下一步政策动向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总体看,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实施效果良好:一是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二是价值型长期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张新说。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作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不适应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开放进程的情况。
张新认为,“当前外部环境下,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再次表明了我国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有利于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对促进人民币汇率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都有积极意义。”
张新透露,截至2019年8月末,合格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总市值6822亿元人民币,仅占A股流通市值的1.5%,难以充分发挥其在改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的A股市值占市场流通总市值的3.8%,其中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持有的A股市值约占全部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的41%,但合格境外投资者贡献的成交量仅占外资通过各渠道买卖A股成交量的23%。“这说明此渠道的境外投资者并不热衷于频繁买卖,投资风格更为稳健。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将带来国内投资者结构与交易风格的趋势性改善,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外资占比均偏低,随着全球主流市场指数相继纳入A股和人民币债券并逐步提高纳入权重,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预计合格境外投资者将稳步、有序增持境内资产。”张新说,考虑到合格境外投资者多为长期投资者,预计资金流入相对平稳,不会出现“大进大出”的风险。
“外汇局正在着手修订取消投资额度限制相关配套法规。”张新表示,“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凭证即可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对于各方关注的风险防范问题,张新表示,外汇局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加强监测分析,逆周期市场化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跨境套利和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