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聚焦民企发展难点痛点
贵州“两长”座谈会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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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管弦见习记者兴云
企业董事长感受到了两长座谈会不仅仅只是会议,而是替他们解决问题的一个务实会议,由开始的不信任到讲真话,到促膝谈心,真正做到了信任和长情。9月8日召开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工商联联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上,盘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龙琳这一体会引发共鸣。
据统计,2015年至今,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共同组织召开“两长”座谈会190场,有3853名企业代表参与,已成为该省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品牌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2030人、提起公诉2021人,对民营企业、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01人、不起诉475人,受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民事检察案件511件,通过办案为企业、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5.25亿元,受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行政检察案件37件,通过办案为企业、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372.618万元,筛选甄别案件线索1080件,对其中17件提起公益诉讼。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切实保护企业权益和营造良好法制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持久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汉宇则认为,还应结合贵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民营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着力在突出办案重点、强化监督能力、做实行政监督、纠正冤假错案等工作中啃硬骨头,从立案监督、审查起诉、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各方面,把握好法律界限、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实现办理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激发企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的内生动力,提升法律素养,养成自愿学法遵法用法的良好习惯。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加强合作、加强指导,切实推进全省市(州)、特别是县一级工商联和检察机关共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建设,有效解决沟通联系过程中存在的不对称现象。
“摸准民营企业脉搏,契合民营企业特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贵州省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贵商总会总法律顾问薛军建议,省内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少捕慎捕”的理念,对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严格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减少不必要的逮捕措施,提高“可捕可不捕就不捕”的比例。为被逮捕的民营企业家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其在羁押期间也能进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同时,建立案件通报机制。运用好出罪思维,坚持刑法的谦抑立场,坚持“可诉可不诉就不诉”的办案观念,对案件相关的事实、证据、情节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握,提高不诉的比例。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在会上表示,下一步,贵州检察机关突出批捕起诉职能,严惩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民营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对涉民营企业起诉活动的法律监督,组织开展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和涉民营企业积案清理行动,重点监督纠正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正确行使不捕不诉裁量权,切实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民营经济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完善企业治理,提高合规经营水平,提升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