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联与省高院再度联手

测量优化营商环境后的“体感温度”

作者: 【记者吴浩武汉报道】
    日前,湖北省工商联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联手,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湖北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座谈,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湖北省工商联与省高院在今年3月底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此次座谈会就是为了摸一摸民营企业家对这个措施的“体感温度”。这个措施有十条之多,其中包括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决纠纷:吸收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参与审判:建立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搭建及时高效的诉求处理: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等干货。
    刘顺妮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工商联将和省法院一起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法院建立工作联络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搭建民营企业家与法院沟通联络平台,畅通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诉求表达渠道。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顺妮说,民营企业家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有法律意识,始终注意防范风险。对涉诉案件要充分利用省工商联与省高院这个联合机制与平台,切实保障企业自身的合理诉求。她对游院长上任以来,对民营经济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要求省工商联各部室要全力以赴抓落实,把《措施》进一步夯实。
    游劝荣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朋友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法院各项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这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认为,地方法治环境才是现今投资环境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湖北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清楚定位自己,要清醒认识到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的核心组成部分,切实把自身工作摆进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推进优化湖北营商环境,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审判力量。
    游劝荣说,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改善营商环境要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利,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利。要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和方式、方法,确保不因审判机关不恰当的司法行为让守法的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做到既除“虫”又护“花”。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加强产权保护,坚决防止超标的查封、拍卖、执行等违规做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二是要致力于维护社会诚信。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注重保障契约履行,通过司法办案、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招商引资政策承诺,努力建设诚信政府。三是要致力于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重点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四是要准确把握和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之间的界限,在审判环节严格把关、审慎处理,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处置经济纠纷,确保全省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不拖后腿、多做贡献,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甚至标志。
    游劝荣说,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将湖北省法院和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具体过程中。要着手建立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审理涉企案件时,要评估案件的审判工作可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湖北营商环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份,又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优化湖北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打造湖北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