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即将开始,湖南省教育厅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推出学生精准资助“组合拳”,力求全覆盖、无遗漏,为教育扶贫提供坚实保障。
湖南省教育厅会同湖南省财政厅,根据中央政策,统一将非寄宿农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并对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基础标准的50%发放生活费补助,并允许具备财力的地方适当上浮补助标准。
针对常见的“学籍地资助”和“户籍地资助”之间的矛盾,湖南省教育厅明确,各地对省内跨县(市、区)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按学籍地原则进行资助;对出省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核实未在就学地享受资助政策的,由户籍地政府参照国家资助标准,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据统计,2019年春季学期,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共资助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76万人,共发放资助资金约4.1亿元,义务教育精准资助为教育脱贫提供了坚实保障。(袁汝婷白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