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要

作者:
    1.长期以来,在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融资模式的中国,银行通过央行制定的息差,在负债端以低利率削弱了储户收益,在资产端让企业承受过高的融资成本。
    2.此次深圳定义的是先行示范区,示范的含义是可复制、可推广,且需要更高的标准,甚至是国际标准。换言之,此次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系列政策,既要符合深圳实际,又要将相关经验制度化、法制化,使其具有普遍意义,并适合全国推广。
    3.随着移动互联网与人们生活更深层次的融合,个人数据保护还将涉及更多细分领域,并将拓展到更多维度。但无论如何,在享受移动互联网服务时,用户不应该在隐私与便利之间“二选一”。
    4.幸福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的一个标志。我们应当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引入新兴科学技术,大力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推动幸福产业健康发展。
    5.近年来,尽管在国家层面陆续制定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出台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上海、浙江、河北、湖北、陕西等省市也陆续出台了地方信用法规,但还缺少一部起到统领规范作用的社会信用法律。
    6.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固然有参考价值,但是对于一所高校来说,必须做到不被其分心、干扰。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办学条件设置学科、专业,开展有特色的办学活动,不能被排名榜轻易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