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出全国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

作者: ■白勇
    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15日在渝出台,将为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明耀此间向媒体通报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的相关情况。
    据黄明耀介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此举也是完善“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已被重庆列为本年度市级重大改革项目可复制可推广计划,在全国尚属首例。
    《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以下简称《指数体系》),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主设计,并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对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优化指标,开展第三方评估。《指数体系》涉及64项评价指标,吸纳了当前国内外重要的评估方法体系,包括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以及国内外关于评估方法的重要文献资料。
    黄明耀对该《指数体系》的构成体系作了详细解读,就其意义、任务目标作了阐述,称此《指数体系》将为重庆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从司法视角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示范样本。
    黄明耀表示,这项创新成果的短期目标是在重庆市三级法院内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我评估的依据,作为全市法院改善法治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参照,也是司法服务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长远目标是通过司法视野的观察和具体实践,从重庆实际出发,关照具体的中国国情,构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并容纳广泛共识、对世界有影响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及“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指数体系”。
    据了解,该评估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及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具体实施。重庆拟选择中基层法院包括市一中法院,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渝中区、九龙坡区、黔江区、梁平区法院先行试用该指数体系,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于2020年1月先行分析上述法院2019年运行情况,并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