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联绘出商会改革发展“路线图”

细化改革任务 提出22条具体措施

作者: ■本报记者 黄涛
    "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这是本报记者8月14日从广东省召开的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上得到的信息。
    当日,广东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在广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工商联各商协会负责人共14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商协会负责人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围绕新时代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扩大统战工作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有效覆盖,不断创新商会的经济服务工作,引导促进商会规范管理、激发活力。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积极稳妥促进广东省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努力开创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2018年6月25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厅字〔2018〕30号,下称中央30号文件)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30号文件尤为重视。
    广东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委书记李希、时任省委副书记任学锋,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邹铭,副省长陈良贤等领导都作出批示,要求省工商联结合广东实际,加强调研,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宁生亲自协调解决商会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东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成立商会改革领导小组,去年8-9月,组织6个调研组分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河北等8个省市开展调研,认真总结本省商会改革发展的经验,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据介绍,在此基础上,组织文件起草小组起草文件,并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实施方案》经广东省委领导审定,以两办名义印发落实。
    既贯彻中央精神,又结合广东实际
    今年6月30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我省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用广东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话说,《实施方案》最大亮点在于既贯彻中央30号文件精神,又结合广东实际,努力做到积极稳妥、务实创新地推动广东商会改革发展。
    《实施方案》立足广东实际,总结借鉴先进经验,着眼未来发展,从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管理服务、加强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鼓励支持商会发展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并细化为22条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职能部门。
    可以预见,《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对推动广东省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
    《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对工商联所属商会的范围作了适当扩展。明确"各级工商联应将团体会员中主动申请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商会,以及由工商联指导组建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商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工商联所属商会范围;对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各级工商联的商协会,加强业务指导"。同时明确“按照自愿申请、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在广东登记的异地商会纳入工商联所属商会范围”,并“引导省外广东商会按照层级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各级工商联”。
    此外,调整理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明确“各级工商联在同级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指导下,领导和管理商会党建工作”,并对推动商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要求商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等。
    支持商会成立青委会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要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尤其明确要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教育培养,要求“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工商联要支持、指导、培育青年企业家类社会组织,支持商会成立青年委员会”,明确“要将年轻一代企业家纳入各级团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范围”,“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年轻一代优秀企业家代表”。
    《实施方案》还要求,商会要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引导会员企业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广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参与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形成产业集群聚合发展,并引导和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推动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组建商会
    《实施方案》提出,要着力激发商会活力。明确要建立政商联系机制,要求“党政部门要建立联系、指导、支持商会工作的机制,健全部门领导与商会负责人对话制度,推动党政部门与商会间的交流沟通”等,并要求畅通商会参政议政渠道,“鼓励、支持商会推荐优秀商会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在制定、修改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或行业发展政策、行业标准时,要广泛听取商会及会员企业代表的意见。同时,把商会人才纳入省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百千万”工程,“对商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会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等。
    《实施方案》提出,结合广东实际,“推动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计算机芯片等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新兴业态组建商会”。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探索商会发展新模式。并明确要“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商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