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浦江之光”行动),围绕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从持续加大对科创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改制挂牌上市、政府引导基金杠杆作用等的支持力度,采取“一个扩大至”“两个不限于”“三个不低于”等金融措施,进一步增强便捷专业高效的政府服务等方面,共提出18项具体举措。
“浦江之光”行动以实现“三个一”为具体目标。即培育一批代表上海科创实力、体现上海科创潜力的优质科创企业,集聚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专业中介机构,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公平、开放的国际一流投融资生态体系。
“浦江之光”行动提出了一系列量化的具体政策措施。例如:逐步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规模扩大至100亿元等措施;“科技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50%,“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30%;金融机构为优质科创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不低于100亿元,为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再贴现额度不低于150亿元等。
据悉,“浦江之光”行动主打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加强科创企业孵化力度;聚焦企业服务,为科创板源源不断输送优质资源;坚持产融结合突破,吸引聚集要素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