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司法保障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金融法院日前联合举办贯彻落实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司法保障意见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专门出台的综合性、全面性司法保障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官在座谈会上对司法保障文件进行了解读。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上述司法保障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会市场主体代表一致认为,两份司法保障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务实的司法裁判规则和司法举措,一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发行人的诚信责任、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和投资者的买方责任,划出了清晰的“责任导图”,有利于各方参与主体在信息披露和业务开展中正确理解和落实;另一方面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科创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特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现实需求,给予了积极回应,体现了“科创”特征;此外,指定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保证案件审理标准的统一,有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信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涉科创板相关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对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高级法院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上海法院系统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断积累审判经验,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也希望各方市场参与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