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引流亟待从严监管

作者: ■李雪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用户评价、商品标价以及竞价排名的广告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记者调查发现,多个网购平台上以低价格吸引流量的商家不计其数,删除中评或差评的现象也频繁发生。
    简单来理解,所谓的低价引流,就是商品标注一个价格,而售价却高出标注价,而标注的低价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点击商品。比如,据记者体验,8元的发卡,点进详细页面查看发现,价格显示为8元至18.8元,可以选择不同款式和不同花色,记者试图搭配不同款式和颜色,发现不论如何搭配,价格都高于8元,而原本8元的搭配并不可选择。
    商家的伎俩可谓“聪明至极”。据记者调查,有的商家甚至直接称“价格是为了引流量,不是物品真实价格”。实际上,这些标价远远低于商品的价格。不过,商家这样的标价行为,一则从情理角度来看,是不诚信之举,是对消费者的愚弄,最简单来理解,是对消费者情感的欺骗;二则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便不构成价格欺诈,也是打法律擦边球之举。
    低价引流本质上就是在玩虚标价格套路,有的还比较高明。据媒体报道的案例,物品设置定价为0.01元,买家可以直接拍下购买,且可享受免费送。但点击购买时,却发现需要支付25.01元,原来商家将邮费设置为25元。实际上,网络平台上的商家在快递费用上一般具有优惠额度,10元基本可包邮全国大部分地区,而商品价值多为10元左右。
    虽然套路难防,但消费者还是有切身体验的,商品价值几何,也并非是稀里糊涂。然而,对此类套路不能纵容。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比如,对于消费者反映的线索有必要依法介入,从严处置,让虚标价格者得到应有惩治;另一方面于电商平台,对于低价引流、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当出台规制性措施。
    站在商家的角度来看,他们应该认识到,伴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网络交易唯有筑牢依法与诚信基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故此,商家的“自我监管”同样是核心要义。即便是从网络上淘来的低价引流技巧,突破法律和商业道德边界,不仅会为消费者所不齿,且难逃相应的制裁,就无异于自寻死路。
    目前来看,消费者对低价引流现象当加强防范,要知道在价格上玩猫腻、不靠谱,其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也就难以让人放心。当然,面对权益被伤害,依法维权既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更是倒逼商家及平台改进错位经营理念的必然举措。不过,于商家而言,诚信标价、质量过硬、售后周到,没有亏吃,又何至于在低价引流上动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