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85条政策措施”围绕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8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进一步细化。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7项指标方面全面优化提升,力争在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11项指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补短板强弱项,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实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85条政策措施”再次明确要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等配套的政策,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同时强调要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力争不低于70%,首次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力争不多于180天。设立民营企业票据贴现“绿色窗口”。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开设的票据贴现“绿色窗口”办理票据贴现,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再贴现支持。
事实上,一直以来,沈阳市始终坚持多措并举,全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为积极回应广大民营企业期待和诉求,去年沈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截至今年2月份,收集了企业问题2695件,办复1953件,办复率72.47%。已办结企业诉求1066件,办结率39.55%。沈阳还同时制定了《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34条等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举措取得了积极效果。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存量为74.3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5.28%,其中,民营企业24.2万户,个体工商户50.1万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80%。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833.4亿元,占全市的45%。民营经济实现全口径税收总收入538.6亿元,占全市的47.1%。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60.5%,同比增长18.2%,增幅高于全市投资2.9个百分点,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和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