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转发<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

作者:
    【本报南京讯】2月28日,江苏省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通知向江苏省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境外经营的合规管理提出了全面、系统、务实的要求,是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持续、稳定的境外经营,强化境外经营风险防控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实现自身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把引导企业学习落实《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作为服务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二是注重引导,强化服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在服务江苏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境外日常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指出企业合规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主动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力促江苏省企业境外经营活动全流程、全过程合规。
    三是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渠道,联合或分别开展《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解读工作,引导企业自觉树立合规经营价值观导向,主动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风险管控、企业文化等方面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并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全面落实合规要求,树立和维护江苏省企业在境外经营活动中的良好形象。
    据悉,《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于2018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联合外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外汇局、全国工商联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发布。本次江苏省联合发布通知的部门包括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江苏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