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16号文件的颁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促进两个健康作出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

中央16号文件:工商联工作站上新起点

作者: ■本报记者杨桐
    “15”和“16”,两个相连的数字,看似不远,中间却隔着19年的距离。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对于1991年下发的“中央15号文件”,即《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这次颁布的《意见》被习惯性称为“中央16号文件”。
    与“中央15号文件”是批转中央统战部的请示不同,“中央16号文件”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直接下发,规格明显提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联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工作全局,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做出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统一战线和工商联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
为何要出台新文件
    1991年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2010年,工商联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和环境
    说到“中央16号文件”,不得不提起1991年7月6日颁发的“中央15号文件”。
    这一年的7月6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精辟地指出: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地类比和等同,更不是要像20世纪50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是对他们采取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针,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
    从“15”到“16”的距离,刚好是20世纪和21世纪转换的前后20年时间。在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非公有制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商联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和环境。
    外部环境的历史性变化尤为显著。1991年15号文件下发的时候,改革开放只有13个年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刚刚提出,经济体制还停留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私营企业刚刚获得合法身份。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小平南方讲话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日趋完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也已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写入宪法,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工商联工作必须跟上这一时代步伐。
    中央15号文件下发时,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和补充地位,力量也很微弱。经过世纪之交20年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从1991年到2009年,全国个体工商户由1400多万户增加到近3200万户,注册私营企业由10万户增长到750万户,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0%,投资者也由20万人增加到1650万人,从业人员由184万人增加到6956万人,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由611亿元增长到15.7万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约50%的国内生产总值、25%的进出口总额、60%的国内发明专利和90%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主要任务。这一系列变化,迫切需要工商联在促进两个健康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对工商联工作提出新要求。
    经过多年实践与理论的探索,我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任务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已不再是补充,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毫不动摇”的提出进一步表明了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坚定决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政治属性已经确立,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的性质以及工商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工商联自身建设也亟需加强,所有这些都需要制定新的文件予以落实。
    工商联工作实践20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方面、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方面、在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方面、在为工商联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经验和进展,一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通过中央文件予以肯定,一些局部取得的突破性成果也需要通过中央文件转化为普遍性的政策规定。
    文件的起草动议由此产生。
中央16号文件是怎么来的
    可以说,《意见》是长期准备、反复酝酿的结果,是多方努力、集体智慧的结晶
    2007年底,全国工商联十大后,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研究,适时制定出台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新文件。
    2009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中强调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就在当年,受党中央委托,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组成了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统战部召开了分别由部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工商联主席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文件起草工作的意见建议。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领导分别带领调研组赴全国各地集中调研,召开党、政、群、企各方面人员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60多场,形成了20个专题报告。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文件起草的指导思想、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提出指导意见。文件初稿形成后,又多次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全国政协和有关人民团体等各方面的意见,以座谈会形式征求了省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联、部分民营企业家、有关老同志和起草组顾问的意见。
    在此期间,经过全国工商联领导同志的不懈努力和反复协调,在全国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取得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务院授权问题、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问题、参加中央及其有关部门重要会议问题、阅读中央重要文件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中央出台加强工商联工作文件创造了条件。
    新文件修改30多稿,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可以说,《意见》是长期准备、反复酝酿的结果,是多方努力、集体智慧的结晶。
    2010年9月《意见》得以颁发,明确提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对工商联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做出明确表述,是文件的重要理论支撑。
    《意见》一经颁发,新华社随即撰文指出:“这是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工作和工商联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对于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提高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对于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领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最广泛的力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央16号文件有哪些新提法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新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
    《意见》在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政策和工商联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成为指导新形势下工商联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理论创新上,《意见》强调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主要内容,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首次提出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首次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在政策创新上,提出“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方针,明确了工商联的六项基本任务和五项职能作用,指出“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的明确目标,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发挥工商联党组作用,协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在机制创新上,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重要经济决策委托工商联征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的制度,吸收工商联参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要求工商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明确党委、政府以及统战部、工商联党组在工商联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别对工商联参加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果说之前先后颁布的“非公有制经济36条”和“民间投资36条”,是从市场角度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那么,中央16号文件则从政治层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以及工商联工作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随后,各地掀起了一股学习贯彻《意见》的热潮。一时间,东至山东上海,南到海南云南,北达黑龙江吉林,西及新疆西藏,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热潮,在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上,中央和地方做到了认识高度统一、步调紧密一致。
中央16号文件赋予工商联新面貌
    《意见》阐明了工商联的性质、基本特征、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六项基本任务、五大职能作用以及工商联工作的对象等重要内容
    中央16号文件不仅阐明了工商联的性质,对工商联的基本特征也做出了新的概括:“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
    《意见》明确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这是工商联成立以来,中央文件首次明确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正确把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律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特征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工商联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
    在总结过去经验、结合新的形势基础上,《意见》提出了工商联的六项基本任务,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赋予工商联五大职能作用,这五大职能作用构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工商联职能体系,涵盖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权威性也赋予其较高的执行效力。
    对工商联工作的对象,《意见》明确提出“包括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投资企业等,私营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内地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原工商业者等”。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对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工商联机关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提升工商联服务水平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
工商联事业续写新篇章
    中央16号文件的出台像奏响了集结号,指导各级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两个健康
    2010年10月8日,全国工商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大会,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
    “《意见》的下发,在工商联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工商联事业从此将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一个新局面。”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说,根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很重要,但落实这些原则和政策更重要。再好的原则和政策、再新的文件,如果颁布之后没有全面贯彻下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就不过是一纸空文;如果贯彻执行没有结合实际、没有大胆创新,也就不过是一些教条。
    《意见》颁布后,原有的全国工商联章程需要及时修改,以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新情况。2010年,经报中央统战部同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中央16号文件精神对《章程》进行修改。12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审议了《章程》修改小组提交的修改草案,授权主席会议征求全国工商联十大代表意见。2011年3月,全国工商联十届十三次主席会议确认了十大代表的投票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全国工商联《章程》。
    中央16号文件的出台像奏响了集结号,指导各级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两个健康;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等,立足新时期抓住新机遇乘势而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图为2010年10月8日,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在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会议上。
    本报记者张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