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民企送出“27+5”政策包

作者: 【见习记者程子桐北京报道】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健全政策机制进一步促进民间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并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措施》围绕市场准入、创新创业等方面梳理出台了27条政策,并建立健全协调促进、优化环境、精准服务等5个工作机制,为民企送出“27+5”政策包。
    《措施》提出,要细化完善市场准入政策,如修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和范围,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在国企混改方面,要制定发布国企混改清单,在保障民生需要、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的基础上,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类国企混改,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与此同时,还要多措并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如通过出售、转让、租赁、招商合作以及PPP等多种方式盘活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盘活资金扩大再投资项目可予以补助支持。
    在支持民企创新创业方面,《措施》也提出相应的激励引导政策。如推动企业内设的创新研发中心按企业性质在京注册运营。同时,要优化科技创新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工资、房租等支出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支持民营科创企业原始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措施》明确,将简化优化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创客工场、车库咖啡等创业空间开展集群注册登记。对线上销售主体已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该主体线下设置的无人货架、自动售货机等试行备案管理。
    保障房建设是民生工程。《措施》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支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细化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在加大民间投资用地支持力度方面,细化区域“高精尖”产业用地供应实施细则,根据产业类别、企业效益综合评价、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探索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在用地空间方面,要出台老旧厂房综合利用的操作方法,细化投资补助和财政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