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新时期工商联的服务对象?“15号文件”明确,除了原工商业者外,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

中央15号文件确立工商联新定位

作者: ■本报记者李仁平
    
    1991年,改革进入第13个年头,中共中央发布了日后影响深远的《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发[1991]15号,简称“中央15号文件”),从此,改革开放之后兴起的民营企业家们有了“娘家”。
民营经济壮大了,谁来管理?1988年4月,中国评选了“首届全国优秀企业家”。
    又过了不到一年,1989年,《辞海》上第一次出现“企业家”这个名词。这之前,中国社会对企业家这个称谓还显得十分陌生。在过去很长的年月里,他们通常被称为厂长或经理。
    这些零星的细节注解了一个新时代正在悄然来临。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88年,改革开放在中国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这一时期,中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私营经济作为重要的参与者有了几何级的增长。
    到1988年底,全国已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有40638家,雇工人数723782人,注册资金总额32亿元之多;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452.7万户,从业人员2304.9万人,比1982年分别增长4.58倍和6.02倍。全国个体经济的商业服务网点已达1095万个,约占全国商业服务网点的80%以上。
    有观点甚至认为,如果加上当时大量挂靠在集体企业牌子和混杂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及乡镇、街道企业中的私营企业在内,实际上的私营企业在1988年前后达到了20多万家。
    1988年开始,国家统计局正式将私营经济列入其统计范围。在1990年,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者缴纳税金合计145亿元,其拥有的资金和人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虽然不大,但发展速度很快,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这带来了新的社会管理的问题——这批改革开放之后成长起来的企业家,该由谁来管理呢?
    一般认为,工商联应该是这些企业家的“娘家”,但了解工商联历史的人大都知道,在新中国建立后,工商联是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助手。1949年2月,毛泽东在西柏坡谈到,新中国成立后要成立全国性工商联组织。8月,党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以下称《指示》),提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以便教育和团结私人工商业家”。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工商联对私营工商业者开展统战工作的最初设想。
    早期的工商联就建立在旧中国一些大城市的工业会、商会和同业公会的基础上。建构的标准,就是中共中央的《指示》,“工商业以合并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为好。我公营企业的主持人员亦应参加进去一些,以便教育和团结私人工商业家;但公家人员参加者不要太多,以免私营企业家因公家人占多数不便讲话而裹足不前。工商业联合会的重心应是私营企业。”
    根据这一指示精神,1950年3月,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工商联合会是重要的人民团体,并且是我们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党和政府要经过它去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执行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同时必须承认工商联合会是工商界自己的组织,有权代表工商界的合法权益”。这一论述蕴含了工商联是统一战线组织和民间商会,兼具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思想。
    可以看出,建立之初,虽说《指示》明确了要以私营企业为主,但是,实际上,在成立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工商联是私营企业、国营企业、合作社和公私合营企业等各类工商业者都参加的,我党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人民团体。其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工商业者。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的代表参加工商联,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作用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代表的骨干作用,以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党对工商业者的政策是团结教育,体现的更多是统战性。至于民间性也并不明显,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更谈不上多少经济性。
    很显然,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工商联与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一代处于一定程度上的脱节状态。
嘈杂声下,中央声音如何抵达?1989年,民营经济的发展遭遇了短暂的寒流。种种因素,中央启动了改革开放后第三次宏观调控。此后,自1981年以来规模和力度最大并且持续三年的、针对私营企业的整顿运动开始了。
    尽管“文革”已经过去十多年,但是,中国人对整顿依然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不寒而颤。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私营企业一时大量出现退、跑、停的状况。
    一个是,“私产归公”,成为1989年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说的是一些私营企业主动将工厂交给“集体”的特殊历史现象。日后扬名万里的李书福,这一年就把自己在台州的“北极花”冰箱厂慌忙地捐给了当地乡政府,远走深圳一所大学深居象牙塔。
    一个是,企业家掀起的“跑路潮”,当年在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的广东省成为一个现象级。“物价闯关”中,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第一个家电巨子万宝电器一败涂地,掌门人邓韶深不辞而别远赴加拿大,当年被定性“出逃”,成为那场“跑路潮”最为轰动的案例。有统计,到1990年3月为止,广东全省共有222名厂长经理外逃,携款1.8亿元。
    再一个是,更多的私营企业或主动或者被动地陷入了停摆的状态。希望集团刘家兄弟之一的刘永行回忆,那一年,希望集团几乎招不到一个人,大环境的紧张,使得没有人愿意来私营企业工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记载,1989年下半年,全国个体户注册减少300万户,私营企业从20万下降到9.06万家,减少一半多。
    为了扭转这种严峻的局面,这一年,邓小平不得不提出“稳定压倒一切”,吹响了渐变式改革的号角。此后新一代领导班子代表,总书记江泽民视察了海南,重申中央政府全力支持海南的特区开放政策,引起了新一轮的“海南热”。1990年2月,专程南下到上海过春节的邓小平提出要开发浦东,之后的4月,中央宣布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1990年底,在深圳和上海,中国资本市场初现“双市格局”……如何让中国经济跳出泥潭、企稳升温,1990年到1991年间,中国共产党以各种方式不断重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不变的方针。
    但是,1991年的中国,整个社会仍然沉浸在“改革是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中……
    中央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政策,如何准确地抵达民营企业家的心里?如何让他们冲破政治经济的暂时寒流,稳定信心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如何让他们坚定追随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决心?
    这种情况下,客观上,亟须有一个党领导下的主要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思想工作、反映他们诉求的团体组织。
原工商联干劲十足,却处境尴尬
    “十年动乱”,工商联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联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1月17日,历史上著名的“五老火锅宴”,邓小平要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为改革开放服务。这让原工商业者们欢欣鼓舞。
    之后,是影响深远的“脱帽”、“加冕”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他们为四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花甲之年甚至古稀之年的他们,表示要“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
    然而,“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是他们当时的积极状态。但是,原工商业者“老少了”,更是他们当时的现实困境——“老”即原工商业者年龄越来越老;“少”即工商联会员数越来越少;“了”即工商联的成员最后将没有了,工商联也将不存在了。
    虽然,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工商联自身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1984年开始,工商联进行吸收新会员试点,到1990年7月,工商联共吸收新会员18万个。但是,新会员包括国营、集体、乡镇、私营、三资等企业会员和个体劳协、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团体会员以及个人会员。其中企业会员84290个,包括国营企业29892个,占到企业会员的35%。在各类企业会员中,国营企业会员的数量已占据首位;县级工商联领导班子中党员干部也占多数。
    这使得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留下了许多盲区——只要是从事工商业的,不管其所有制是什么都吸收成为会员合理吗?到底哪些人是工商联工作的对象呢?这些新的民营企业家在政治上应该如何定位呢……这些问题悬而未决却迫在眉睫。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工商联的工作内容,一方面,是协助政府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另一方面,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和工商专业培训等工作。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工商联工作向经济性倾斜,统战性日趋弱化,民间性几乎付诸阙如。
    然而,由于工商联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和行政手段,因此开展经济性工作相当困难。
打开局面,“15号文件”应运而生
    正是在大的时代背景之下,工商联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1991年6月17日,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请示认为,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个桥梁,能够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
    1991年7月6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即中央15号文件,开启了工商联工作的新阶段。
    文件的主要起草者胡德平回忆说,“15号文件”的核心内容主要就是三句话。第一句话就是“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类比和等同”。第二句话是“更不要像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第三句是“工商联绝非‘一代而亡’,而是重任在肩”。“这项工作的成功,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重大贡献。”
    作为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5号文件”提出,新时期工商联和五十年代的工商联在性质和作用上既有继承,又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工商联的历史渊源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工商联作为统一战线的一个方面保留了原有的名称。
    “15号文件”解决了其他多种经济成分的统一称谓问题,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企业等其他经济成分,首次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以相对于公有制经济,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将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长期存在”。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应,“15号文件”从各种所有制中分出了非公有制的工商业者,这就是胡德平所说的,不应把私营企业主简单类比和等同于过去的工商业者,而是对他们做了原则性区分。这为解决改革开放后形成的私营企业主的身份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也解决了一代而亡的问题,为工商联的存在和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15号文件”指出,工商联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有其有利条件:一个是工商联有一批同党长期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二是,工商联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组织网络;三是工商联有一批熟悉统战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党外干部。
    谁是新时期工商联的服务对象?“15号文件”明确,除了原工商业者外,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而不是国营企业。并且强调了胡德平所说的“更不要像五十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既驱散了姓社姓资的迷雾,明确了应该如何正确对待私营工商业的问题,更解除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心中的“恐惧”。
    新时期工商联发挥的作用是什么?“15号文件”明确,工商联要配合党和政府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通过工作,在他们中逐渐培养起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的队伍。解决了工商联的定位及新时期工商联性质、职能等问题。
    总的来说,“15号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职能、作用和组织结构等重大问题;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工商联的领导、支持工商联的工作;指出党通过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进行工作,以带动他们同为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服务;工商联绝非“一代而亡”,而是重任在肩。工商联的“三性”及其相互关系得到了清晰的论述。
    不可磨灭的贡献
    近30年前,这份由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李定、中央统战部五局局长胡德平执笔的“15号文件”,日后发酵出量级的能量,难能可贵的是,其在发布之初不仅直面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更看准了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走势。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私营经济的队伍不断壮大,这一新的社会阶层以后由谁来组织、联系、教育、帮助,文件富有远见地给出了答案,日后工商联为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据统计,从1991年到2009年,全国个体工商户由1417万户增加到了3197万户,从业人员由2258万人增加到6585万人;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由10.8万户增加到了740万户,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70%,其投资者由24万人增加到1650万人;从业人员由184万人增加到6956万人;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由611亿元增长到15.7万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约50%的国内生产总值、25%的进出口总额,60%的国内发明专利和90%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这一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全国工商联正式出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09年,全国工商联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列席单位,开始出席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部门的重要工作会议。同年,全国工商联成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随着非公经济的壮大和工商界人士的努力,工商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一件》(简称中央16号文件)颁发,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做出新的部署,开篇之首就明确提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非公有经济人士的工作方针从“团结、帮助、引导、教育”调整为“团结、服务、引导、教育”。
(图)1991年6月25日,全国工商联在北京举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