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大力推动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广西近日出台了80条新措施,力促桂台合作跃上新台阶。
据介绍,《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31条措施”,广泛借鉴东部沿海省份先进经验、积极融进广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及配套措施,从推动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学习创业就业、便利居住生活、深化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合作区建设等6个部分,提出了促进桂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广西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广西居民同等待遇。
据了解,目前,广西已成为台商投资大陆西部的首选地之一,台资连续多年成为广西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之一。2017年,广西共接待来桂台胞110.8万次,广西赴台8.6万人次。特别是广西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设立以来,截至7月底,已经吸引了75批1200余名台商到合作区考察洽谈,已经签约入园项目43个,在谈项目55个,意向总投资约260亿元。广西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769项,吸引合同台资额116亿美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主任李东兴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台资企业在广西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参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将为台湾同胞在广西就业、创业、学习和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