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昊表示,近期,大连市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对安全承诺公告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扩大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健全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大连是重化工业城市,工业产值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5家,有储荐的经营企业564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大连市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昊日前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已经召开8次常委会和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项试点”、加强“三个能力”建设、落实“两项保障”、深入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主要表现在“两个双下降、两个遏制”。
上半年,大连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4%和38.8%,其中,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65.6%,是近年来降幅最大的时期。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去年同期发生1起交通较大事故。
李昊表示,为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近期,大连市安委会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对安全承诺公告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扩大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健全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积极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合力,是大连市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方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于对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主要适用于大连市范围内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安全承诺公告的信用监管活动。共分五部分及一个附录。
第一部分对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作为大连市安全生产“四项机制”之一的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是全国安全生产领域创新推出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目前已在多个城市予以推广。此项制度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每天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从岗位、班组、车间、分厂、公司等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排查,在确认风险管控措施可靠、隐患动态为零、全员经过培训、特殊作业措施可控、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通过LED屏幕、政府门户网站或公共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当日安全承诺公告。
第二部分对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进行情形界定。按照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情况、落实不力产生的后果,将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界定为三种情形。主要围绕是否建立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公告制度是否完善、研判机制是否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防控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在公告期间因违反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要求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情况轻重情况分别列入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当中。
第三部分针对失信行为的三种情形,分别给予相应的具体惩戒措施。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对轻度失信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对一般失信企业给予公开曝光、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失信企业纳入到失信重点关注名单中;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相应的联合惩戒,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管理。
第四部分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包括安全承诺公告失信行为的发现和认定及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的方式。
第五部分对各地区安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相关企业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意见》着重体现了大连安全生产工作特色,融合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技术,发挥信用管理联合效力,一是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联合惩戒新格局。二是依托大连市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将失信企业纳入到“失信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其予以重点关注。三是对于失信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土地使用、办理行政许可、评级授信、信贷融资、评优表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