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日前,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用于“一带一路”项目)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募集资金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并将在发行后申请于上交所上市。此只债券发行的核准,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又一重要举措。
本次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债券募集资金计划不少于核准总额的70%用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等项目。本次公司债券以可续期公司债券形式发行,有利于为“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
连云港市是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交汇点、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首要节点城市,也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全省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和战略先导区。发行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云港的经营核心和建设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的部署,把握“一带一路”合作倡议这一历史机遇,紧扣“枢纽港、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的发展定位,突出港口龙头地位,努力构建“一带一路”东方大港。建设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已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将连云港建成我国沿海新型临港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意见》等文件,未来将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过境运输、仓储物流、往来贸易、产业合作的重要国际经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