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南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展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资金支持项目的工作。
据悉,开展以上工作,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用好2017年度省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而进行的。“通知”明确,本次支持项目主要为四个方面,即:培育壮大本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海南产品上网销售、实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作用。
对网上年度交易额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省财政将分别给予20万元、75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与本省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且B2B(企业对企业)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网上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平台服务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