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联系统成立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

阳泉市郊区工商联先行先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作者: ■方祥华本报记者张华钰
    就山西而言,要实现民营企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尤为迫切。山西工商联系统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阳泉的成立,意味着,山西工商联系统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拓展,让工商联成为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日前,山西工商联系统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阳泉市成立。
    在当天的挂牌仪式上,阳泉市工商联、市司法局,阳泉市郊区区委、人大、统战部、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以及当地民营企业家等30余人出席。阳泉市郊区工商联党组书记、7位司法界人士以及18位民营企业家被聘为人民调解员。
    作为山西工商联系统成立的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它的正式运行,将为山西全省工商联及各行业商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普法宣传工作的推进提供一个全新的模板,也意味着,山西工商联系统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拓展,让工商联成为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防线,让企业不再为诉讼所累,在更加优质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筑起第一道防线
    有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山西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7300.32亿元,占GDP比重48.8%,占GDP增量的55.6%,与此同时,民间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超过60%;税收占全部税收的57.86%,对全省税收贡献率超过70%。而阳泉市郊区,作为2003年在该市率先完成地面企业全部民营化的一个经济强区,近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发展贡献大、发展速度快、发展势头好等特点,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因素和最主要的动力,特别是每年实施的投资项目中,民营经济类项目均达到了80%以上。
    但是,在民营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民商事纠纷也与日俱增。特别是我国进入经济增速换挡期,以及山西经济进入转型升级攻坚期阶段,一些企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依约履行合同等境况,企业民商事矛盾纠纷进入易发、多发期。
    而就全国来说,当前,我国有近2500万家私营企业,6000多万个体工商户,他们在生产经营管理、劳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矛盾纠纷多发,自身化解纠纷能力弱,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
    全国工商联、司法部的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工伤认定、休息休假及经济补偿赔偿等劳动争议;合同履行、承揽定作、货款赊欠、工程劳务等合同纠纷;企业与厂区周边在施工扰民、道路使用、“三废”排放等产生的相邻纠纷;涉及企业股权、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商品(服务)消费、房屋租赁、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这些矛盾纠纷依靠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力量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往往会寻求商会帮助。
    为此,今年4月17日,全国工商联、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指出:通过大力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形成具有商会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有影响的商会人民调解服务品牌,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此前曾成立有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在普法宣传,为企业维权服务,推进守法诚信教育等发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和资源。它希望,调委会的成立能成为基层工商联工作的又一项创举,并通过这一项工作的创新性开展,进一步发挥工商联职能优势,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个调委会的诞生
    5月份伊始,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推进。
    为保证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阳泉市郊区工商联联合区司法局、区法院,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任组长,区工商联、司法局、法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调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郊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由工商联副主席担任,负责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工作。同时明确,调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四项:主持全区民营企业间商事纠纷诉前、诉中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负责调解人民法院委托的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尊重社会公德,并依法理性地表达意愿或诉求;积极参与其他相关工作,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到5月30日,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发布第一号文件,聘任7位司法界人士、18位民营企业家、以及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等共计26人为人民调解员。
    7月4日,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并运行,成为了山西全省工商联系统成立的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阳泉市郊区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由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三家联合组建,属行业性、群众性组织,接受郊区工商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接受该区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的业务指导的。其主要业务重点是依法调解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主要是会员企业)之间,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主要是会员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
    阳泉市郊区工商联负责人说,通过调委会的成立,我们努力把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秉承“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理念,对民营企业民事商纠纷进行有效防范和化解。与此同时,随着这项工作的持续广泛开展,将进一步在全区营造出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发展环境、服务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在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落实“六最”营商环境,进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以法治的力量护航“六最”环境
    党的十九大重申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就完善产权制度、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提出了重要论述。与此同时,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企业家精神、企业家作用的高度重视。
    就山西而言,要实现民营企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尤为迫切。自去年以来,山西按照“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思路,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这其中,构建良好法治环境成为了山西省和山西各级工商联系统着力推进的一环。
    今年年初,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检察院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召开专门座谈会,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这次座谈会,也成为了山西各级检察院、工商联密切联系,形成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的一个契机。此后的半年时间内,晋城市、阳泉市、大同市、朔州市等全省各地工商联与检察系统开展了广泛的联系和对接,开展大调研,召开座谈会,建立联系制度,出台政策措施。
    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武章说,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对山西转型发展意义重大。它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两会精神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发展的重要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于山西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促进全省走出一条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实质性突破具有非凡意义。
    今天,在山西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的大背景下,阳泉市郊区工商联先行先试,成立系统内首家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它不仅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也有着更多的模板价值。
    因为,它的成立,不仅是工商联拓展服务非公经济工作职能、化解民营企业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工商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元化妥善化解民商事案件的一次深入实践,更是山西工商联、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四位一体”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