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点评

作者:
    1.往长江江滩上倾倒垃圾,固然是以邻为壑,但许多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保推诿塞责、欺上瞒下也很普遍。说明不仅执政理念仍没有扭转过来,而且政绩评价机制反科学。
    2.大数据杀熟现象,将客户的依赖作为涨价依据,不仅是为渊驱鱼的短视,在法理上属于价格歧视,在道德上是商业伦理的大倒退。
    3.不守信行为是社会上许多破坏公共秩序现象的一种,所以建设失信惩戒机制时,要将其功能最大化利用,将其他不法行为比如严重的破坏交通规则行为也纳入惩戒范围内。
    4.“美人紫砂壶”式的互联网营销骗局得逞,除了消费者缺乏理性和专业基本知识外,也说明广告宣传没有得到规范,以及类似行业协会这样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的缺位或乏力。
    5.与其让所谓的“内部推荐”实习机会的中介收取不义之财,莫如让企业开设有偿实习培训服务。
    6.平台虽然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但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良行为违反了平台与之约定的合法经营义务,即可依法终结合同。当然,政府监管的到位则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