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放任企业炒房
作者:
■李富永
限售、停售,限贷、停贷,排号、摇号……这些年来,楼市调控手段五花八门,但是调控来调控去,总是给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感觉,越调越涨,似乎永远无解。但最近杭州的一个新“发现”却让人恍然大悟:原来调控的对象一直都是家庭或个人,而企业作为购房者,则一直置身法外,不受任何约束。
这个刺激公众神经的新“发现”发生在6月25日,在杭州某住宅项目公证摇号中,竟然发生了同一法人名下的三家公司同时中签的“奇迹”。
这引发了市场的喧哗:明显违背“房住非炒”政策。停止福利分房制度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企业仍可以买房?企业要是能作为买房者,弱小的家庭和个人还不是鲸鱼嘴边的小鱼小虾?
其实,这个漏洞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被一些媒体发现和呼吁了,比如笔者本人于2016年11月22日发表在本报评论版的《企业购买住房是否助推房价》一文中,就曾以北京、珠海的亏损企业通过炒房从而“扭亏为盈”的事例,呼吁政府限制或者禁止企业买卖家庭住宅;再如,去年《华夏时报》记者在北京某高端住宅小区以购房者名义采访时,曾被销售人员推荐以公司的名义购买,称“公司买房不限购”,也不受贷款政策的影响。当然,《华夏时报》当时有没有报道则不得而知。
总而言之,企业作为买房者可以畅通无阻进入市场,这样一个巨大的漏洞虽然存在了多年,且也不是没有任何第三方人士发出警报,但很遗憾,管理者似乎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媒体警报石沉大海。
直到近期杭州出现了某购房者披着企业马甲、像《西游记》里的白骨精那样,同时幻化出三个“房姐”时,政府终于直面这个漏洞了。近日来,西安、长沙、杭州3个城市明确暂停企事业单位购房。
但还是很遗憾,这么大的中国目前只有3个城市亡羊补牢。以后会怎样?能够形成普遍公识吗?似乎难。如果说以前是姗姗来迟的话,现在则显得犹犹豫豫。
比如北京就看不出有这个意思。如果按市场供需关系紧张程度排名的话,限制企业购房的西安、长沙、杭州3个城市,其程度远远不及类似京、沪、穗、深这样的超级拥挤的核心都市。它们理应早于上述三市开展行动,但事实相反。
北京等一线城市作为拥挤之都,为什么对企业囤购家庭住宅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不得而知,但一些“业内人士”的说法倒也不妨听听。
据某地产分析师分析说,这是因为“目前北京市场已不具备炒房空间,所以并不具备进一步加码政策的市场条件”,且“以公司名义购房,需要在持有期间缴纳房地产税,在出让环节也要缴纳更高的税费。这意味着,房价涨幅需要远远覆盖持有以及出让环节的高税负成本,同时还有较高的利润需求,才会有人以企业名义进入楼市。但北京市场整体房价处于较为稳定的状况,难以支撑购房者以公司名义买房所要承担的税费”。
简单说,就是北京的“羊”目前很乖,不会跑,所以也就没必要扎“羊圈”。
北京的“羊”目前很乖吗?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比如房屋经纪人和买房人,历来不会是一条心。后者心里烧香期盼市场风平浪静,但前者日思夜想的却是大风大浪。所以,不同的人说的话自然是大相径庭。当然,北京的“羊”目前也许很乖,但今后万一不乖呢?现在乖,但以前曾经很不乖。很不乖的时候,可曾有人扎牢?
税费高低与企业炒房有关系吗?我看没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企业炒房,炒的是今后涨价,只要涨就炒,即便炒前价高,只要高买之后可以高卖,只要能转手加价就行。外地低价房会涨,北京高税费房也一样会涨。北京房价再高,也不断有人买房,而且全国的人不断往北京涌。在北京用公司名义买房要交纳税费,在西安、长沙、杭州用公司名义买房,难道就不用纳税?全国范围征收的税费,具体到地方就一定会减少或者没有吗?估计可能性不大,而且与炒作没有关系。
当然了,专家只是在对政府态度进行揣摩,所以姑且一听。但听的人不认同专家的说法,倒不是有心同专家抬杠,而是害怕这成为政府按兵不动的说辞。
据报道,企业买房,虽然有交易税费增加的限制,但其实并不能捆着其手脚。因为完全可以在限售时间内不过户,而是用股权交易的形式,变相绕过调控政策。
不仅逻辑是这样,事实也是这样。在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涉及房地产资产闲置。其中,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有5处房产长期闲置;2015年至2016年,工商银行河北、北京、云南、上海4家分行存在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竣工决算、个别土地及房产长期闲置或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一季度,上千家上市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总市值超过9000亿元。
9000亿元难道是一个小数字吗?中国多如牛毛的企业,又岂只是上千家上市公司?所以,9000亿元虽然数字很大,但其实还只是浮在海面上的冰山一角而已,暗藏水下的部分大得更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