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获国家6.1亿元扶贫绩效奖励

作者: 【记者李运涛实习生韦静南宁市】
    近日,广西由于减贫成效显著、资金监管有效、综合评价优秀,获得国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6.1亿元,是全国4个获奖省区之一。据悉,广西去年在全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被评定为A等,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3亿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连续两年获奖绝非偶然。2017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广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使得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一是行动“快”。在提高提前下达比例同时,加快资金下达速度,2017年自治区提前分配的资金比例达43.78%,并确保在收到文件后25日内完成中央资金下达,在自治区政府批复方案后30日内完成自治区资金下达,督促市县在20日内细化落实扶贫资金分配方案。二是措施“准”。实行扶贫项目规划到户、资金扶持到户、倾斜扶持到县。2017年广西直接扶持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69亿元,占资金总额的59%。三是监管“狠”。采取“按月通报+专项督查”的方式强化监管,对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实行每月通报。四是成效“实”。整合多渠道资金,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广西贫困发生率从7.9%下降到5.7%。